關于新加坡公民權:新加坡公民權可以通過出生、血緣關系,或歸化的方式獲得。通常,如果年齡達到或超過21歲,在提出申請之前已成為永久居民,并在本地住上2至6年,都有資格申請新加坡公民權。在新的家庭關系計劃下,新加坡公民可以為其妻子或丈夫以及子女做保證人,只要他們的家庭能在經(jīng)濟上獨立,就可向當局申請新加坡公民權,不過申請人必須先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至少2年。
據(jù)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報道,過去10年,平均每年約有1000名新加坡人放棄新加坡公民權。當中,華族占一半。
新加坡反對黨議員莫哈默費沙(阿裕尼集選區(qū))日前詢問總理,過去10年有多少國人放棄公民權,以種族來分,各占多少。
副總理兼國家安全統(tǒng)籌部長及內(nèi)政部長張志賢回復透露,從2001年到2011年,共有1萬900人放棄新加坡公民權,平均每年約1000人。當中,華族占一半,另一半則是馬來族、印族和其他種族。
目前有兩個新加坡公民權計劃:給個人依照自身優(yōu)點制定的經(jīng)濟計劃。為新加坡公民的配偶和子女的家庭關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