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歐盟官方網(wǎng)站報道,為應對人口日益老化和勞動力缺乏的問題,歐委會10月23日向27個成員國提出建議,設立“藍卡”(歐盟旗幟顏色)制度以引進高素質人才,為希望來歐盟工作和居住的申請人設立統(tǒng)一窗口,為具有合法工作身份的移民提供權益保障,便利經(jīng)濟移民。
為防止發(fā)展中國家人才流失,歐盟建議確立標準,以限制、甚至禁止從這些國家招聘人才。
歐盟將建立統(tǒng)一的窗口,簡化和加快申請審批,改變目前申請者要面對27國不同的程序。但各成員國有權自主決定吸引移民的數(shù)量。
歐盟希望合法移民能夠在勞動條件、工資、教育和社會保障方面與歐洲公民享受同等權利,既能保證移民更好地融入社會,亦可保護歐洲公民免遭廉價勞動力的不公平競爭。
藍卡期限兩年,可以延期。兩年期滿后,持卡人可以轉到歐盟其他國家繼續(xù)工作。限制條件:申請者要有在某一領域3年以上的工作經(jīng)驗、所申請工作崗位尚無歐盟勞力能勝任、工資至少要比在原居住國高出3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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