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4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針對21歲中國留學生唐鵬(Peng Tang)3月29日涉嫌在美國愛阿華市綁架和性侵女房東案,愛阿華州強森郡檢察官珍妮·萊尼斯(Janet Lyness)以“文化差異”為由,撤銷了唐鵬父母的“賄賂證人”指控,但未撤銷唐鵬的同樣罪名。被控一級綁架重罪的唐鵬目前仍在押,保釋金因而提高至80萬元(原為75萬元),如果罪成,他將被判無期徒刑。
當?shù)孛襟w報道,唐鵬57歲的父親唐某和49歲的母親喬某已在18日獲釋。萊尼斯在聲明中指出,鑒于“文化差異”,她決定撤銷這對夫婦的“賄賂證人”指控,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行為的法律后果。
但是,萊尼斯沒有撤銷對唐鵬提出的同樣指控,也未說明理由。警方表示,唐鵬在獄中曾試圖與受害女房東聯(lián)絡,希望她改變證詞。萊尼斯告訴媒體,她不知道唐鵬的父母將留在美國,還是已經返回中國。
愛阿華大學華裔政治學教授唐文方(Wenfang Tang)說,唐鵬的父母不了解美國的司法程序,意圖徑自聯(lián)絡受害人,可能被視為意圖影響證人或進行賄賂,其實他們可能只是想在庭外達成和解,而庭外和解在美國是完全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