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4日,美國哈佛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對外宣布開始恢復本科的EA申請。所謂EA申請即Early Action,提早行動。EA申請的截止日期一般是在每年的11月1日或11月15日,錄取結果將在12月至1月間公布。另外,EA申請的學子一旦被學校錄取,也可以放棄就讀,繼續(xù)選擇RD申請。
據(jù)留學專家介紹,對于申請美國本科的學生來說,美國名校有三種申請方式,即ED申請(Early Decision,即提早決定),EA申請(Early Action,即提早行動),以及RD申請(Regular Decision,即正常錄取)。一般情況下,ED、EA申請會對申請者的平時成績、語言條件等方面略微放寬要求,而且申請時間早,錄取審理周期較短,因此ED和EA申請的錄取率較RD申請率要高。
留學專家指出,同樣是提早申請,ED申請與EA申請也是有區(qū)別的。如果學生選擇了ED申請,一旦被學校錄取,就不能再選擇其他學校了,也就是說,學生們只能申請一所提供ED錄取的學校,如果被成功錄取,將沒有權利更改決定。而選擇EA申請的學生則可以申請多所學校,如果EA申請成功后也可以暫時不去就讀,再繼續(xù)申請RD,直到來年的四月份的時候再決定是否選擇該學校。
留學專家介紹,2006年9月,哈佛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為了使資金財力雄厚的申請者和需要申請獎學金的申請者公平競爭,決定廢除EA申請。也就說,EA申請基本上適合于申請全美前五十名綜合性大學的本科,拿到獎學金的概率比較高。而RD基本上適合申請全美五十名之后的綜合性大學的本科,申請全美前五十名綜合性大學的本科,拿到獎學金的概率都不高。對于很多需要申請獎學金的學生來說,大部分學生都會選擇提早申請,以增加錄取率,這對于本身不需要申請獎學金的學生來說,加大了競爭力度。哈佛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為了平衡EA和RD申請,決定廢除EA申請。而在2011年2月24日美國哈佛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對外宣布開始恢復本科的EA申請,可以大大提高那些準備充分又優(yōu)秀的學生的錄取機會。普林斯頓錄取委員主任Janet L. Rapelye認為,學生通過EA申請,可以讓我們知道這是他們的第一選擇,幫助我們可以先開始把學生分類,同時,也允許需要財力資助的學生在RD時,申請其他學校,給他們充分的選擇和比較的自由,對我們來說是雙贏的。
留學專家提醒那些申請2012年秋季入學的廣大學子,必須要提前掌握學校的招生政策及學校的截止日期,盡早著手準備與留學相關的材料,在權威機構的指導下進行申請,以確保能夠順利申請到適合自己的學校,順利赴美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