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國家危險品的進(jìn)出口都有嚴(yán)格的控制,因此對危險品的報關(guān)有一定的要求。在我國危險品出口需注意以下幾點:
1.危險品出口之前,向貨代提供危險品說明書(危險品說明書中必須包括中英文品名、危險品級別、危規(guī)頁碼、聯(lián)合國編號),由貨代向海關(guān)詢問港口是否接受此種危險品。
2.如果港口接收此種危險品,可著手安排訂艙事宜。
3.訂艙之前,我司須填寫一份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單位登記申請表及包裝鑒定申請表,如果公司已在港口所在的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注冊就不必填寫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單位登記申請表,但需在包裝鑒定申請表上蓋我司公章,將兩份文件交給工廠,由工廠向當(dāng)?shù)厣虣z局提出申請,辦理海運出口危險貨物的包裝鑒定。
4.訂艙時,除了正常的單據(jù)外,還須提供以下單據(jù):危險品貨物中英文說明書(副本)、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鑒定結(jié)果單、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鑒定結(jié)果單(紙箱包裝)注:有時需提供裝箱證明。
5.訂艙時如果危險品不同類,則危險貨物的訂艙必須按各類不同危險特性分別辦理訂艙配船,以便船方按各種不同特性的危險貨物按照《國際海運危規(guī)》的隔離要求分別堆裝隕運輸,以利安全。
例如一份信用證和合同中同時出運氧化劑、易燃液體和腐蝕品三種不同性質(zhì)的貨物,托運時必須按三種不同性質(zhì)危險貨物分別繕制三份托運單,切不能一份托運單同時托運三種性質(zhì)互不相容的危險貨物;否則,船方就會將三種互不相容的危險貨物裝在一起,三種不同性質(zhì)、互不相容的貨物極容易互相接觸,產(chǎn)生化學(xué)反應(yīng),引起燃燒、爆炸,造成事故。如是集裝箱運輸,切忌互不相容的危險貨物同裝一集裝箱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