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君在同月上訴后,在之后的一個月投資南澳政府的資本投資計劃10萬澳元,以便取得5分的賞勵分數(shù)。另外又惡補英文,繼續(xù)挑戰(zhàn)雅思6分。在2010年7月,更在墨爾本置業(yè),花84.6萬元買下郊區(qū)一房子,又計畫建改,同時計畫在私專修讀商業(yè)學士學位課程。到今年5月4日審裁處開庭一刻,仍在等候第十一次考雅思重新改卷的結果,同時報考第十二次雅思。
審裁處稍后接到L君的移民代理通知,第十二次考也告失敗而回。審裁處以仍欠20分才能達到最初申請時的合格分數(shù),裁定維持移民官的決定,駁回L君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