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8日電 據美國《星島日報》援引美聯(lián)社報道,美國聯(lián)邦上訴法庭裁決,移民人士需要等待更長的時間,才可以把他們的成年子女帶到美國。
美國第九巡回上訴法庭3人法官小組于周五(2日)裁定,2002年的一項旨在防止兒童在移民申請時受到長時間審批影響的法律,并不能使所有兒童在長大后,仍可循此途徑快速移民美國。
按照現(xiàn)行法律,如果通過親戚申請移民,可能需要超過10年的時間才能夠得到綠卡,但21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經由父母申請。今次的裁決意味著,如果兒童通過父母申請綠卡,很可能發(fā)現(xiàn)他們在等候多年后因超過規(guī)定年齡,而不再符合循父母途徑獲得綠卡的資格。
有移民律師認為,按照2002年的法律,父母取得綠卡后為子女申請移民,其已長大的子女應立即獲得綠卡。但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認為,這些已長大的兒童應當成重新申請人,并且重新進行程序。這意味著他們需要多等數(shù)年時間,特別是來自菲律賓、墨西哥等國的申請人,因為美國對這些國家設有移民配額。
移民律師認為,這樣的話將有成千上萬希望把孩子帶來美國的移民要面臨類似的延誤。代表移民訴訟的其中一個律師舒斯特曼表示,律師可能要求巡回上訴法庭以大庭的形式來重新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