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1日電 據馬來西亞《東方日報》報道,馬來西亞內政部建議開放10個領域和11個服務業(yè)次領域,讓在6P漂白計劃下的外勞投入在這些領域工作,惟這些外勞只允許工作最多3年,到期后必須回國。該部預料在工作期滿3年后,2015年料有100萬名漂白計劃的外勞將離開大馬。
內政部秘書長丹斯里瑪末阿當20日發(fā)表文告指出,內政部在本月19日舉行6P漂白計劃監(jiān)督單位會議,對上述決定達成共識,有關6P漂白計劃放寬條件和方案建議書,將提呈給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為首的外勞及非法移民內閣委員會。
瑪末阿當說,6P漂白計劃監(jiān)督單位會議共對3項課題進行商討,包括允許監(jiān)督單位放寬漂白程序的條件,建議政府開設10個政策以外的領域和服務領域中的11個次領域,有關領域早前在漂白計劃中被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