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精礦粉看來好像不會發(fā)生任何貨損,然而因其含水量過大所致的沉船事故卻為數不少,中外皆有。約在1987年,江西省遠洋運輸公司曾有一船在海上為此發(fā)生險情,經公司沉著指揮、船員勇敢搶險才免于傾覆。就在同一年,我國另一艘遠洋船裝了我國出口的精鉛礦粉,駛至印度洋錫蘭南端以東80海里處,船身橫傾愈來愈大,船員們在船未傾覆前已放艇逃生,最終該船沉沒而告全損。1993年,我國又一艘遠洋船在海上也為此沉沒,一名二副喪生。船翻了,貨也沉入大海,所以托運方一定要向承運方提供確實無誤的含水量證明,否則對雙方皆有極為嚴重的后果。但問題是雙方或其中一方不知此問題的嚴重性,或者FOB與CIF的發(fā)貨人只要收到貨款就認為沉船與己無關,或者CIF的收貨人誤認為發(fā)貨人的風險責任應延長至目的港為止而未重視此問題。據了解,有的托運人明知自己的精礦粉含水量已超過極限,如一家船東不接受就再找另一家,直至找到一家無知的船東或不管船員死活的期租人為止。
1.含水量過大的精礦粉使船傾覆的過程
大部分精選礦粉是由水浮選礦法從壓碎的礦石中分離出來的,所以這種精礦粉在先天即含有相當的水份。若又在露天存放而受雨淋則含水量更高,尤其是袋裝的(如熒石粉)會吸入更多的雨水又難漏出,然后再在貨艙內拆袋散裝,其水份也一并進入艙內。此外在裝貨中為了防止粉塵飛揚而不斷地噴水,因此更增加了含水量。往往在貨下艙時看不出精礦粉中含有多大水份,但在航行中由于船身受風浪而不斷搖擺、振動、顛簸,表層的精礦粉便慢慢地下沉至中層,并把水份擠出上托,使精礦粉表層之上形成一層水的自由面,各貨艙大面積自由液面對船舶穩(wěn)性安全有很大的威脅。另一種情況是由于含水量較大而使表層形成類似糖漿一般的精礦粉流,它對穩(wěn)性安全的威脅也是很大的。再一方面水層不斷地左右搖晃而使精礦粉被沖刷至一舷,使船發(fā)生橫傾,直至傾覆。有大風浪時,上述的悲劇會結束得更快,然而風平浪靜的條件下也發(fā)生過此類事故,因為除了風浪使船搖擺與振動外,船舶的主機與輔機的振動也會導致同樣的悲劇,只不過較緩而已。
2.精礦粉的適運濕度
適運濕度極限是指船在海上安全運輸精礦粉的最大允許含水量。適運濕度極限應是該精礦粉流動濕點時含水量的90%。流動濕點是該精礦粉開始呈流動狀態(tài)時的含水量。不同的精礦粉其適運濕度都不一樣,即使同一品種,也因其顆粒形狀、大小不一而略有差異。一般適運濕度為7%-11.9%,含水量在8%以下則無甚危險,8%-12%者就須在貨艙內安裝縱向隔艙板,12%-18%者應由專用船裝運,18%以上者則很危險。
3.裝貨中的精礦粉取樣
取樣的目的之一是為了測定其含水量,雖然貨已入艙,但可憑此來校驗貨方提供的含水量是否正確,若有糾紛,船方可籍此控告貨方,同理貨方也可籍此保護自己免被船方誣告。取樣的比例如下:貨重在1.5萬噸以下每120噸取樣200克,1.5至6.0萬噸每250噸取樣200克,大于6萬噸每500噸取樣200克。每次樣品須存于密封罐內,裝貨完后即送往檢驗單位檢驗。
4.檢驗適運濕度的簡易方法
下述三種是在無測試儀器的情況下船員自行測定精礦粉是否超過適運濕度極限的概略辦法:
①船員踏在精選礦的表層上,若超過適運濕度極限,其表層就出現松軟現象,時間稍長即呈礦粉流動現象。
?、趯⒕x礦放在一平底小容器內,然后不停地往復搖動5分鐘,若超過適運;濕度極限,其水份就會明顯地浮在精礦粉之上。
?、郯丫V粉放在一個平盤上堆成圓錐形,將盤底敲擊平地或桌面,若圓錐體呈碎塊裂開而未出現邊流邊坍現象,則說明未超過適運濕度極限;若出現邊流邊坍,直至盤子上僅剩下薄薄的一層,則說明超過了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