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民的現狀:那些腦力工作者和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所謂的“軟性”但至關重要的資源——而今對新興經濟體越來越感興趣了。目前看來,很多僑民們都到東方工作,到西方養(yǎng)老。但僑民群體基本上都感受到了經濟衰退這股刺骨寒風。
西班牙歐浪網報道,不少僑胞來到西班牙后,在并不了解西班牙人同居背后的權利和責任的情況下,就比葫蘆畫瓢的過上了同居的生活。在他們的意識當中,同居和婚姻的區(qū)別就是一紙文書,而形式是一樣的,因此不少人都覺得只要住在了一起,有夫妻之實,那就是結婚了。那么同居和婚姻真的是等效的嗎?讓我們一起來看看身邊的這些例子吧。
歐洲很多國家都出臺了一些對于同居夫妻和子女,在責任和權利上的規(guī)定。比如說西班牙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擁有完全同等的法律地位,這意味著二者在財產的繼承上有同樣的權利。
一些僑胞來了西班牙為了滿足生理上的需求,尋求心理上的安慰,僅僅是在沒有輿論壓力的情況下,就草率地選擇了同居,而很少有人真正的考慮過同居后應該承擔的責任。
也有負責任肯擔當,可是卻沒有想過自己是不是有能力擔當起那一份責任。比這認識的一位僑民來西班牙已經快要二十年了,為人大方豪爽,身邊總是圍繞著不少女人,為了生活方便,他就會選個比較對眼,對脾氣的像夫妻那樣一起生活,既然是“夫妻”難免就會有房事,懷孕就在所難免了,不知道是這位僑民特別愛孩子,還是嫌在西班牙打胎太費事,每一個愿意給他生孩子的女人,他都讓任由她生,而且生下來之后,他都會擔負起父親的責任,照顧孩子。就算是他跟同居的女人分手了,愿意留下孩子的他就養(yǎng)著,愿意帶走的他就支付撫養(yǎng)費。不少在他身邊生活過的女人,為了不給自己日后的生活帶來麻煩,都把孩子留給了他。
從他來了西班牙一共和四個女人生活在一起過,而這四個女人現在都離開他了,留下給他的就是八個孩子。他現在才剛剛四十,也已經做正當生意好幾年了,很想有個真真正正的家庭,很多人都給他介紹過,好條件的也不少,但是一聽說他帶著八個孩子,就都不敢靠近他了,甚至是那些離異的女人也不接受他。早幾年的時候,他可以把孩子送回國內給老人帶,但是現在國內的父母也都年紀很大了,他只好一個一個的把孩子接出來自己撫養(yǎng)。這樣一來,不但經濟負擔非常大,而且精力和體力上也都顧不過來。
最后,他無限感慨地說:我們中國人真的是不適合同居,因為我們隨便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