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你的薪水是會被七扣八扣的,賺的不多,扣的不少。難怪有人說,你一年的前四五個月,基本上是在幫美國各級政府賺錢,之后才是你自己的錢。所以才有很多的漏、逃、避稅的事情,各種手段層出不窮。
“萬稅之國”
唯有死亡和納稅無可避免,富蘭克林的這句名言很好地形容了美國作為“萬稅之國”的情景。在美國,打工有收入稅,投資賺了有資產(chǎn)盈利稅,賣東西有銷售稅,買東西有消費稅,買房有房產(chǎn)稅,送禮有贈與稅,死了要留遺產(chǎn)給子女有遺產(chǎn)稅。除了聯(lián)邦稅之外,各州還會自行收取五花八門的各種稅,比如說,紐約州便一度收取過“假發(fā)稅”。
由于稅收過高又過繁,為避稅而棄籍的例子在美國并不鮮見。
海外追討
除了稅種繁多之外,更重要的一點是,美國收稅依循“屬人原則”。對于許多富有的華裔新移民來說,由于他們的收入大多是在美國境外獲得,甚至也并不存入他們在美國的賬戶,所以他們多少會產(chǎn)生一種錯覺,認為自己不需要向美國政府繳納所得稅。但這個觀念是錯誤的。根據(jù)美國法律規(guī)定,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無論居住在地球的什么地方,無論其收入從何處獲得,均需要向美國繳納所得稅。不僅如此,就連在美國居住超過一定時間的外國公民也需向美國政府交稅。
此法案一出,頓時人心惶惶,其中以華人反應最大。有一說是因為華人最愛好儲蓄,此法的打擊對象矛頭指向華人;另外一說則指出,在中國大陸,偷稅漏稅的成本很低,那些在中國開公司以獲得投資移民資本的新富豪幾乎不可能有人能提供“干凈”的納稅記錄,所以這在嚴苛的美國國稅局面前都將成為罪狀。
國稅局的“觸手”
比大陸富豪處境更尷尬的是臺灣富豪。由于臺灣跟美國之間并沒有簽訂稅務條約,所以這些臺灣富豪均將面臨被雙重征稅的窘境。故而,自美國國稅局第一批“自首計劃”出臺之后,已經(jīng)有旅美的臺灣人為保住在臺灣地區(qū)的資產(chǎn)而放棄美國綠卡。
對于華人富豪來說,美國國籍如今變成了一座圍城,外面的人想進去,里面的人卻想出來。這在十年前幾乎是不可想象的,當時移民美國還是許多中國有錢人的終極夢想,而現(xiàn)在,情況卻大有不同。
糾結的不僅是華人,事實上,各個族裔的美國富豪都正在逃離美國。據(jù)美國政府聯(lián)邦登記局的數(shù)據(jù)顯示,放棄美國國籍的人數(shù)在近幾年來急劇上升,已從2008年的235人上升到了2011年的1788人,這其中還不包括放棄綠卡的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