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試報訊(記者 馬海麗) 記者采訪了解到,部分考生在全力準備高考的同時,也在關(guān)注留學信息,兩手準備。針對留美熱,IDP美國首席咨詢顧問吳琳表示,美國高校招生有常規(guī)招生、整個學年都接受申請表格的招生、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和不具約束力的提前錄取4種形式。
吳琳說,常規(guī)招生是美國高校招生形式中的標準招生方式,它要求申請人在某個截止日期前(通常是每年的1月中旬),將申請材料提交給所申請的學校。過了截止日期后,學校的招生部門在一段時間內(nèi),審查所有的申請材料。幾個月后(通常是3月末或4月初),申請人會接到學校是否錄取的通知。由于要考慮新生的組成結(jié)構(gòu),學校在做出最后的錄取決定前,還要對所有的入學申請進行一次復(fù)核。
大多數(shù)學校在3月末到4月初這段時間內(nèi),會向在常規(guī)招生過程中提出申請的學生發(fā)送通知,被錄取的學生必須在5月1日之前給予答復(fù),隨后錄取決定生效。對大多數(shù)頂尖大學來說,這意味著申請人可以在5月1日前做出選擇,決定是否入學,并將自己的決定通知錄取他的學校。在此之前,申請人還可等待其他大學的錄取通知,而不必急于馬上就學校的錄取通知做出答復(fù)。
整個學年都接受申請表格的招生形式,申請人的材料一經(jīng)送達招生辦公室,招生人員就開始對這些材料進行審查,并做出錄取與否的決定。如,招生季節(jié)可能是10月1日開始,學校要求所有申請人將他們的申請材料在冬季或春季的某個截止日期前,送達學校招生部。吳琳提醒,對于以該方式提出申請的學生來說,申請材料寄出得越早越好。
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政策是多數(shù)頂尖大學為那些還在讀高三上學期,但已選好第一志愿的學生準備的。它要求申請人在高中三年級的秋季學期(上學期)就提出入學申請。該錄取通知是具有約束力的錄取合同。實行該項招生政策的學校在接到申請材料的數(shù)月后,通知申請人錄取與否的決定。申請人一旦被錄取,就必須進入該校學習。一旦向一所學校提出了ED (Early Decision,即早期決定)的申請,申請人就不再享有向其他學校申請ED或EA(Early Action,即早期行動)的權(quán)力了。
只有很少一部分學校實行不具約束力的提前錄取招生政策。它允許申請人提前提出入學申請,學校在一兩個月后將評審結(jié)果通知申請人。與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相比,該項招生政策不具有約束力。如果被申請學校錄取,申請人并不一定就非要就讀該校不可,他仍可等待接到其他學校的RD(Regular Decision,即正常錄取)錄取結(jié)果后,再做決定。申請EA招生政策的申請人可以同時向另一學校提出同樣的申請,但不可以再申請另一所學校的ED。
考生在申請美國留學過程中,一旦錯過了其中一種招生形式,還可以選擇其他的方式申請去美國留學。但考生在計劃留學過程中一定要合理安排時間,不要連“末班車”都趕不上。